10月13日讯,为进一步完善大连商品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制度,明确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的具体情形,拟对《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如下修改:新增关于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具体情形的条款,明确“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核查客户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”“非期货公司会员、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违反规定开展高频交易”等六类行为是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,并规定交易所对前述行为可以采取纪律处分措施。 [原文链接]
10月13日讯,为进一步完善大连商品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制度,明确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的具体情形,拟对《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》进行如下修改:新增关于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具体情形的条款,明确“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核查客户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”“非期货公司会员、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违反规定开展高频交易”等六类行为是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,并规定交易所对前述行为可以采取纪律处分措施。 [原文链接]